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保金。各地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征繳時間不同,征繳方式也不同。如:
1、北京市2018年征繳時間是,8月1日至9月30日,繳納殘保金通過稅務系統進行操作。
2、杭州市,單位按4102月(季)直接通過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納稅申報表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3、深圳市,2018征收時間為8月至10月,回?繳費由社保征收機構代征?。
擴展資料
保障金計算公式:
1、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2、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3、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4、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準,可以不是整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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