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將申報納稅期限由3月15日延長至3月31日。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2022年3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納稅人可通過國家稅務總局辦理延期申報手續。
二、分析
正常情況下是實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滿後15日內是申報納稅的各稅種2022年度具體申報納稅期限,請各地稅務機關及時告知納稅人。但稅務局提出要全力配合做好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納稅人、繳費人的合法權益,便利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等事宜,現將延長2022年申報納稅期限由3月15日延長至3月31日。
三、2022年度正常申報納稅期限
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報納稅期限分別截至當月15日;1月1日至3日放假3天,1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月19日;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4月20日;5月1日至4日放假4天,5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5月19日;6月3日至5日放假3天,6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6月20日;9月10日至12日放假3天,9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9月20日;10月1日至7日放假7天,10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10月25日。
各地遇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申報納稅期限的,可提前上報國家稅務總局管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