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稅務登記的情況下,是不能收發票的,因為必須要有公司名稱及稅號。未辦理稅務登記是可以申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根據相關規定可得,單位和個人正在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情況下,對於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證件期間所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可以申請主管稅務機關代開。
如果企業沒有按照稅務局規定時限申報納稅的,對於情節較輕的,除了補繳稅款之外,稅務機關還會對企業處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罰款。超期更長的情況下,將會加收滯納金。對於情節嚴重的,稅務機關則按照情節嚴重程度,處於更高金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