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公務員服務期幾年

公務員服務期幾年

公務員五年服務期指的是經考察錄用後必須在所在單位崗位服務的最低年限,也就是公務員錄用之後在所在單位工作時間滿五年,其中包括試用期。公務員五年服務期具體內容:成為公務員之後在單位崗位服務年限最低五年,在這五年的時間裏,公務員不能出現任何調動或者不能向更高級別的單位考取;《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裏面做出明確規定,“新錄用公務員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主要目的在於最新錄取的公務員級別以及職務等進行確認,對辭職可能性進行限制;結合公務員法裏面的相關規定,公務員“未滿國家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不能辭職;在試用期內公務員沒有提出辭職的權利,不過在試用期裏面有資格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放棄被錄用。

  • 上一篇:個體戶註銷營業執照的流程是什麽?需要多長時間?
  • 下一篇:廣西財經大學工程估價專業的教育水平、學習氛圍、住宿條件如何?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