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查的項目就是妳不合格的項目,不會讓妳重新做壹次全部項目的。體檢復檢將對全部體檢新項目開展再次查驗,最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標準,對復檢結果不及格,已不接納復檢申請辦理,並撤銷考試錄取資質。
依據近年公務員考試招錄規定,體檢申請復檢,只復檢壹次。《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體檢標準及註意事項需以報考單位公務員招考體檢通知為準。
公務員體檢的流程
1、到錄用主管機關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壹般是用人單位統壹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2、網上下載《公務員錄入體檢表》,貼近期2寸免冠照片壹張,加蓋公章,體檢時應如實填寫個人疾病史,並主動告知體檢醫師。
3、在醫師指導下檢查所有體檢項目,勿漏項,以免影響錄取。(檢測項目有:聽力,耳鼻喉,B超,視力,血液,口腔,身高體重,血壓,身體基本檢查,尿液,內科,心電圖,胸透十余項,體檢沒問題的回去,有問題的留下)
4、被檢者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只能進行壹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