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退休後可以到企業工作,也可以兼職,但必須是兩到三年以後,必須履行必要的組織備案和審批程序。
壹是對公務員辭職或退休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要嚴格把關,按幹部管理權限嚴格審批。這是標準。
二是黨政領導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休,三年內未在原任職企業任職或者兼職,從事經營性經營活動的。這是底線。
第三,即使三年後想在曾經工作過的企業工作或兼職,也必須向原單位報到,並提供說明材料。只有單位按幹部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後,才能兼職或兼職。這是原則。
違反上述規定不在企業兼職、任職的,壹經發現舉報查實,有關部門將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市場監管部門將沒收個人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予以清退。情節嚴重的,還將對接收單位處以違法所得壹至五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