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由於我的疏忽,我不小心丟失了剛剛拿到的汽車銷售發票,車輛還沒有上牌。車輛購置稅應該怎麽交?
專業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消費者遺失機動車銷售發票處理問題的批復》(國〔2006〕227號),鑒於車主在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時需要提交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稅務備案表),在辦理機動車登記時需要提交機動車銷售統壹發票(備案表)。因此,當消費者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時,可以采取補辦的方法。
具體流程如下:(1)丟失機動車銷售發票的消費者到機動車銷售單位索取銷售統壹發票存根聯復印件(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2)到機動車銷售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蓋章確認並登記備案;(3)機動車銷售單位重新開具與原銷售發票存根壹致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消費者憑新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辦理相關手續。
所以,妳可以按照單據開具機動車銷售發票後,再繳納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