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
各地考試科目自定,壹般有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不壹樣。北京、山東、浙江、上海、廣東省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想報考當地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註意查閱當地政府發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性的復習。目前,就公務員考試改革的趨勢而言,更傾向於“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的考試。
對公共機構的檢查:
北京和全國只考申論,有的省份有公共基礎和專業課,警察加心理測試和體能測試?;壹般事業單位的考試都是考(大多包括《公共* * *基礎》)、申論,或者考和《公共* * *基礎》,也有考公文寫作的,加上壹些專業的考試。
延伸信息公務員考試是每年6月165438+10月的第四個周末。
應用條件:
1,中國國籍。
2、18周歲35周歲以下,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有良好的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務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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