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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匯算清繳要交稅怎麽辦?

法律分析:如果需要在年度決算申報後補稅,必須在每年的6月30日前補稅,否則將面臨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果是單位補繳的,需要到單位補繳稅款。通過郵寄方式進行年度匯算清繳並補繳稅款的,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支持網銀和第三方支付)進行納稅,也可以在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的POS機上刷卡納稅。選擇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清繳申報的,扣繳義務人可以代為補繳稅款。也可以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和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自行納稅。扣繳義務人選擇代為退稅的,個人應當及時將已退稅款支付給扣繳義務人。系統會生成完稅憑證。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查詢自己的納稅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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