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項稅抵扣伴隨著采購付款項目,所以只能在采購付款項目實現時(結算憑證,即發票)才能入賬。
進項稅扣除分錄為:
借:原材料(或周轉材料、固定資產和直接投入費用的管理費用等。)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或應付賬款、預付款)
2.在實際工作中,由於稅務籌劃,經常需要放下每月的扣除額。按照正常的做法,當時應該是認證的,超過產量就自動留存。在這種情況下,沒有特殊處理,仍然進行上述操作。
3.如果當月入賬,但當月認證扣除仍被放下,則應在應交增值稅下增加待認證項目,分錄應修改為:
借:原材料(或周轉材料、固定資產和直接投入費用的管理費用等。)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貸款: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或應付賬款、預付款)
然後在認證當月,需要對認證業務進行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這樣,月末結轉增值稅時,要註意將應交增值稅二級科目下的余額減去待認證的進項稅額,結轉到未交增值稅二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