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農產品消費數量×農產品平均收購單價×抵扣率/(1+抵扣率)
(二)購買農產品直接銷售的,扣除率為9%。具體計算公式為: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的進項稅額=當期銷售的農產品數量/(1-損失率)×農產品平均收購單價× 9%/(1+9%)
(3)如果采購的農產品用於生產經營且不構成貨物實體(包括包裝物、輔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生產適用13%稅率的貨物扣除率為10%,生產適用9%稅率的貨物扣除率為9%。具體計算公式為:
當期允許抵扣的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當期消耗的農產品數量×農產品平均收購單價×抵扣率/(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