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具體情況:1。股東變更的,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註冊地址等。保持不變,也沒有改變的必要。2.如有重大變化,需進行變更。詳見以下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條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登記。法人、註冊資本、經營地址、公司名稱變更的,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變更,同時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變更登記。如果以上都沒變,就不用改了。妳只需要召開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和協議,股東和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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