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註銷不需要董事會決議,需要股東會決議。從事件性質來看,董事會決議屬於公司決議。作為公司意誌的表達,體現了公司決議生效時的狀態。那麽,如果公司要取消董事會,就必須在書面文章中體現出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壹條。公司有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規定的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依照前款規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通過。
上一篇:公務員輔修需要什麽條件?下一篇:關於工程稅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