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報廢取得收入征收增值稅,壹般有二種情況:
1、壹種是按企業的適用稅率交稅,這種情況壹般是企業已經正常抵扣購進時的增值稅的情況,按13%計算銷項稅。
2、另外壹種是按簡易辦法3%減按2%征收增值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第二條規定,自2016年2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