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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企業之間的其他應收款是否應該征稅?

正確。關聯企業之間的貸款應按銀行貸款最低利率計算(不低於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最低利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規定,納稅人與關聯企業之間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過或者低於無關聯企業之間可以約定的數額,或者其利率超過或者低於同類業務正常利率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參照正常利率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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