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上次我問了關於當月進項稅多於銷項稅,可否留存下月抵扣的問題,稅務局給的答復是可以,可是為什麽文登的稅務局說是不可以呢,我單位給文登很多家開具發票,客戶都反映說是本月進項稅只要認證了,就必須當月抵扣,不能留存下月。我只想問問,咱威海市的確有此規定嗎?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除本條例第十壹條規定外,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以下簡稱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後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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