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壹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第四條 加快推進智慧稅務建設。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著力推進內外部涉稅數據匯聚聯通、線上線下有機貫通,驅動稅務執法、服務、監管制度創新和業務變革,進壹步優化組織體系和資源配置。2022年基本實現法人稅費信息“壹戶式”、自然人稅費信息“壹人式”智能歸集,2023年基本實現稅務機關信息“壹局式”、稅務人員信息“壹員式”智能歸集,深入推進對納稅人繳費人行為的自動分析管理、對稅務人員履責的全過程自控考核考評、對稅務決策信息和任務的自主分類推送。2025年實現稅務執法、服務、監管與大數據智能化應用深度融合、高效聯動、全面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