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已退還的增量免稅額的會計處理,進項免稅額反映在“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科目的借方余額,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科目。
如果該科目已結轉到“應交稅金”中的“未交增值稅”科目,則該分錄為“銀行存款”中的“未交增值稅”和“應交稅金”。
退稅需要滿足的條件。
(1)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B級;
(2)申請退稅前36個月沒有騙取退稅、騙取出口退稅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
(三)申請退稅前36個月內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以上;
(4)從4月19,1,2065438不享受“即收即退”和“先收後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