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從銷售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2.納稅人向農業生產者或者小規模納稅人購買免稅農產品支付的價款,按照稅務機關批準的收購憑證上註明的價格,按13%的比例從進項稅額中扣除。
3、對中國糧食購銷企業購進的免稅糧食,按取得的普通發票金額的13%抵扣進項稅額。
4.納稅人購買商品,銷售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