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自2020年2月起,中小企業免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為期5個月;對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減半,減免期為3個月。個體工商戶以單位參加三項社會保險的,參照中小企業享受減免政策。已繳費減免期應減為免費的,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同主管稅務部門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