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增利潤項目有
a.工資800*6*20=96000
b.稅前扣除了增值稅10000
c.營業外支出列支稅款滯納金500元
所以利潤=-20000+96000+10000+500=86500應稅所得在3萬以上至10萬,適用稅率暫按27%征收。
d.應納所得稅=86500*27%=23355
2. 某酒廠屬小規模納稅人,2006年12月生產糧食白酒50噸,(當月從農民手中購進高梁10噸,金額9000元),白酒每斤出廠價30元(不含稅),計算該納稅人在元月應申報的消費稅和增值稅。
答:因為沒有銷售數量,所以不交消費稅。如50噸全銷售,則應納消費稅=50噸*1000公斤/噸*2斤/公斤*0.5元/斤+50噸*1000公斤/噸*2斤/公斤*30元/斤*20%=650000元,
應納增值稅=0*6%=0(因為沒有銷售數量,所以不交增值稅。如全銷售,則應納增值稅=50噸*1000公斤/噸*2斤/公斤*30元/斤*6%=1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