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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研發費用是委托研發,如何向稅務局寫公司沒有R&D人員的說明?

如公司在R&D過程中委托其他機構或個人進行R&D,且公司無R&D人員,可通過以下方式向稅務局說明:

1.首先,需要明確R&D費用的具體項目和金額,並列出相關的支出明細。

2.然後需要說明公司委托了哪些機構或個人進行R&D項目,並提供相應的R&D合同或協議作為證明。

3.接下來需要詳細說明R&D機構或個人所做的具體R&D內容、完成情況和成果,並提供相應的R&D報告或技術文件作為證明。

4.接受委托的機構或個人收取技術開發費的,需提供相關發票、合同等證明文件。

5.最後,需要強調的是,公司沒有R&D人員,並重申公司沒有使用任何非法的稅收優惠政策或手段。需要註意的是,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說明文件要根據各公司情況進行詳細說明和論證。建議在撰寫說明性文件前咨詢相關稅務專業人士,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和要求,確保編制的說明性文件符合規範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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