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關於中介機構出具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鑒證報告的法律依據

關於中介機構出具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鑒證報告的法律依據

這個是註冊稅務師的法定業務。就如同註冊會計師的審計業務壹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非涉稅中介機構從事涉稅鑒證業務有關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682號)規定,國家對從事涉稅鑒證業務,實行嚴格的準入制度。

《註冊稅務師行業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規定,“對稅務師事務所按有關規定從事涉稅鑒證業務出具的鑒證報告,稅務機關應當承認其涉稅鑒證作用”。涉稅鑒證業務涉及到國家稅收利益,政策性強,質量要求高,對於不具備註冊稅務師行業執業資質、未納入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的單位和其他中介機構壹律不得承辦涉稅鑒證業務。

  • 上一篇:公司拖欠工資,報稅0。我可以向稅務局投訴嗎?
  • 下一篇:2022年黑龍江鶴崗市興山區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