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管理權限的部門有社保經辦機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稅務機關、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社保機構負責保費的登記、核定和征收。在壹些地區,保險費征收的責任委托給了稅務機關。收取的保費應當存入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國有商業銀行財政專戶。對基金收支平衡後的結余,經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按規定用於購買國債或轉存定期存款,收益納入財政專戶。政府財政補貼由國庫直接撥付到財政專戶。社保機構、稅務機關和財政部門會定期對賬,確保基金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此外,社保機構還負責編制基金年度預算草案,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批準後,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具體實施,並定期向財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執行情況。了解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制度,有助於參保人更清楚地了解自己的社保權益,更有針對性地監督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和運營,及時發現和制止有關管理部門的違法違紀行為,堅決捍衛自己的養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