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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租業務按照什麽征收增值稅

1、如您是壹般納稅人

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光租業務,是指運輸企業將船舶在約定時間內出租給他人使用,不配備操作人員,不承擔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只收取固定租賃費的業務活動。水路運輸的光租業務,屬於經營租賃,在2019年4月1日起適用13%稅率。

2、如您是小規模納稅人

適用3%征收率(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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