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您是小規模納稅人
適用3%征收率(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對湖北省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