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業建設費優惠有: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2萬元以下(按季繳納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2.2065438年7月1日至2024年2月31日,中央所屬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繳費人應繳費額的50%減收;對屬於地方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各省(區、市)財政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在應繳額的50%以內減征。
註:壹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區分,具體減免情況需要咨詢地稅局。
3.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至2020年2月31日,免收文化事業建設費。
主要政策依據是:
1,財稅號第七條。201625,財稅號第壹條。201946;
2.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電影等產業稅收支持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5號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