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拖欠農民工工資可以去廣西南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進行投訴和舉報。
按照《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指導監督拖欠工資“黑名單”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監督本區域拖欠工資“黑名單”工作,每半年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報送本行政區域的拖欠工資“黑名單”。
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據行政執法管轄權限,負責拖欠工資“黑名單”管理的具體實施工作。拖欠工資“黑名單”管理實行“誰執法,誰認定,誰負責”,遵循依法依規、公平公正、客觀真實的原則。
擴展資料:
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查處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管轄權限將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壹)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
(二)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