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0%和8%;
2、醫療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12%、2%;
3.失業保險,單位和個人分別繳納2%和0%;
4、生育保險,單位繳納0.60%,個人不繳納;
5、工傷保險,單位繳納2%,個人不繳納。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礎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十五年,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