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申請壹次性創業補貼、壹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可於正常經營壹年後的次月起,按要求向《營業執照》登記註冊地同級公***就業服務機構提出補貼申請。
申請時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小微企業壹次性創業補貼,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並加蓋企業公章: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副本)》;
(2)企業法人身份證;
(3)企業法人繳納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12個月);
(4)企業財務報表;
(5)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6)工資發放表(有招用人員的企業提供);
(7)《小微企業壹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2、小微企業壹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並加蓋企業公章: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稅務登記證(副本)》;
(2)企業財務報表;
(3)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4)招用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就業創業證》或《畢業證書》、《勞動合同》;
(5)工資發放表;
(6)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明細賬(單)(連續繳納4個月以上);
(7)《小微企業壹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申請表、申請小微企業壹次性創業崗位開發補貼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