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廣州港澳臺居民身份證政策是指《廣州市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辦法內容包括了申請財政補貼時需遞交下列材料:請人有效身份證明證件復印件;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和赴港澳定居的內地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證;臺灣地區永久性居民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等。
法律依據:《廣州市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暫行辦法》
第壹條 為建設粵港澳大灣區,規範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財政補貼管理,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2019〕31號)、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於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粵財稅〔2019〕2號),結合廣州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廣州市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財政補貼範圍、補貼程序和監督檢查的,適用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