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南沙分局三級主辦人為鄉科級副職或四級主任科員,負責轄區內的生態環境執法工作。
依法開展汙染防治、生態保護、民用核與輻射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參與跨流域環境執法,依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監督管理轄區環境汙染防治和減排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