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賣方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戶口本、離婚證或未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3.納稅或免稅證明;
4.存量房買賣合同必須是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監制的合同文本,可到房地產管理局登記大廳領取。如果買方需要貸款,應簽訂4份合同,而不是3份合同;
5.房產證(有圖片要復印);
6.土地證(非住宅);
7.派出所出具空置房屋證明(需提供房屋);
8.物業費結算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