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和個人存款的執法機關及其權限: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權查詢、凍結、扣劃存款的機關有18個,各機關在請求銀行協助查詢、凍結、扣劃存款方面權限不同。
其中,人民法院、稅務機關、海關有完整的權力查詢、凍結、扣劃單位和個人的存款;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事保衛部門、監獄和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有權查詢、凍結單位和個人的存款,但無權扣劃;檢察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物價部門、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反洗錢行政管理部門、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有權查詢單位和個人的存款,但無權凍結、扣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行使暫停支付權;審計機關、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和政府財政部門只能查詢單位存款。
此外,其他單位壹般無權查詢、凍結、扣劃單位和個人的存款。如果要求我行協助的單位或個人不能提供相關法律依據,我行可以拒絕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