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的發證部門是科技局,財政局,地稅,國稅局。
科技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組成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為:
1、確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方向,審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報告;
2、協調、解決認定及相關政策落實中的重大問題;
3、裁決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事項中的重大爭議,監督、檢查各地區認定工作;
4、對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出現重大問題的地區,提出整改意見。
擴展資料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的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先從網上申報,然後從網上打印壹式五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司的公章)。
3、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司的公章)。
4、近三年的財務審計報告、二個專項審計報告(研發費、上年度的技術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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