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現行公務員工資制度,完善政府工作人員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制度,完善補貼制度,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實行年終壹次性獎金。公務員基本工資由現行的職務工資、等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調整為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取消基本工資、工齡工資。
公務員晉升職務後,執行新職務的職務工資標準,並按規定晉升職級、增加等級工資。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公務員,壹般每5年可晉升壹個與其職務對應的級別內的級別,壹般每2年可晉升壹個與其職務對應的工資標準內的工資級別。公務員級別達到與其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後,不晉升級別,但在最高工資標準內晉升工資級別。
相關關系如下:
公務員工資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國家根據薪酬調查比較結果,結合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水平,適時調整國家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
2.在工資調查制度建立之前,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水平等因素確定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的幅度。
3、各類補貼標準的調整,結合補貼制度的完善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