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擬在公***科目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考生為面試人員。
請在遞補名單的考生按照《國家稅務總局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的要求,盡快準備有關材料,並按要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和面試(現場資格復審時提交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考機關留存,不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