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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2014]11號公告對國際運輸和港澳臺運輸的定義。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法》的規定,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對國際運輸和港澳臺運輸的定義的公告([2014]11號),其中對於國際運輸和港澳臺運輸的具體內容定義如下:壹、 國際運輸指承運人在中國境內以外的航線上,對外提供的貨物和旅客運輸服務,以及廣義上指中國境外到中國境內的海運、空運、陸運貨物和旅客運輸服務。二、港澳臺運輸指承運人在中國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之間提供貨物和旅客運輸服務。根據上述公告,對於涉及到國際運輸和港澳臺運輸的稅收管理以及相關的費用等問題,都應按照上述定義來進行解釋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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