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40號公告》: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壹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三剩物也稱森林三剩物,是指:采伐剩余物(指枝、丫、樹梢、樹皮、樹葉、樹根及藤條、灌木等);造材剩余物(指造材截頭);加工剩余物(指板皮、板條、木竹截頭、鋸沫、碎單板、木芯、刨花、木塊、邊角余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