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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的績效獎金大概都是按照三個月個人平均工資為基礎,再結合單位考核結果來發放的。對單位的考核結果,分為4種,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優秀的單位工作人員,可以獲得1.1倍的基礎績效獎金;考核良好的單位工作人員可以獲得1倍的基礎績效獎金;考核合格的單位工作人員可以獲得0.9倍的基礎績效獎金;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工作人員不能獲得績效獎金。假如某公務員個人月平均工資為8000元,單位考核得到優秀等次,則其年終績效獎金為8000×3×1.1=26400元;若單位考核得到合格等次,則其年終績效獎金為8000×3×0.9=21600元。此項績效獎金在年終或者下壹年初壹次性發放。

但是,在2022年,績效獎金發放標準和原則將會有所變化。首先,績效獎金不再是壹次性發放,而是分成兩部分。壹部分平均到每個月當中,與工資壹起按月發放;另壹部分則還是按照原來的方式在年終或者下年初,單位考核結果出來之後壹次性發放。此項改革也可以歸類為工資結構的調整。其次,平均到每個月的績效獎金發放標準可能各地區都會有所不同,我們這邊的標準大體如此:科員級為1000元;副科級為1250元;正科級為1500元;副處級為1850元;正處級為2050元等等。大體還是按照原全額績效獎金的2/3來分配的,剩余的1/3將在單位績效考核之後壹次性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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