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納稅人:
為進壹步支持疫情防控,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納稅申報事宜,經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同意,現將2021年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明確如下:
將邢臺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長至1月31日。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