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地稅參加省級公務員考試,國考主要是省部級單位及直屬單位,省考主要是省以下綜合管理和行政執法單位。
國考招考單位主要包括中央黨群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外交部、公安部等部委)、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國家稅務總局在各地的單位,如深圳市稅務局、上海市虹橋稅務局等)、國務院系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四類。國考招錄的公務員,編制隸屬於中央。
省考各省省市縣鄉四級招錄由省級主管部門統壹安排,編制隸屬於各省。省考的範疇也包括北京等四個直轄市、內蒙古等五個自治區以及廣州、深圳等個別地市組織的市考。
擴展資料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以前公***科目筆試按A、B類職位分別進行。A類職位筆試公***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B類職位筆試公***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通知。
從2006年開始,A、B類都要考壹樣的科目,就是《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只不過《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別命題。而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壹般都有筆試和面試。
百度百科-國家公務員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