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項目申報的類別、主體、方式、時間、材料等嚴格按照《關於印發我市農業農村發展項目申報指南(先建後補)的通知》(長發〔2020〕5號)進行申報。
二、申報項目必須在“常州‘三農’項目管理平臺”進行,預申報截止時間為65438+2022年10月30日,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同時,請在項目申報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即4月2日(現代農業發展扶持項目)前,完成對申報項目建設內容和備案材料的現場檢查和網上審核,然後報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