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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發2003年70號文廢止了嗎

廢止了。根據相關網絡查詢得知,國稅發〔2003〕70號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已取消的企業所得稅審批項目後續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條也曾規定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統壹為5%,不過該文已於2016年5月27日起全文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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