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
2.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至十六條、第十八至二十壹條;
3.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4.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
5.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聯合辦理稅務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057號);
6.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國稅發[2006]38號);
7.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稅務登記管理若幹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