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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函687號文件是否繼續有效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以轉讓股權名義轉讓房地產行為征收土地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0〕687號)屬於個案批復,不是規範性文件,不在文件清理範圍之列。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現行有效的稅收規範性文件目錄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6號 )未提及該文件。
該文件批復是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精神做出的,是對避稅行為做出的反避稅規定,如果新疆自治區發生類似行為,應比照該項規定征收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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