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或個人)提出調動申請(個人申請的需征得調入單位同意接收)。
2、提交人事局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
3、如同意調動報縣市政府分管領導審批。
4、如縣市政府分管領導同意調動的辦理調檔手續。
5、如檔案符合規定要求的辦理調動手續。
6、公務員可以跨地區調任,首先聯系接收單位同意接收並辦理商調手續,然後按管理權限報組織、人事部門審批。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二條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模範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監督;
(四)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五)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模範遵守社會公德;
(八)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九)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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