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局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即省地稅局由省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 * *領導,以省政府為主,業務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指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由省級地方稅務局垂直管理。負責省級以下稅收的征收管理。
國稅局和地稅局的聯系是兩者都是稅務局,執行相同的稅法,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領導和業務指導。稅務業務之間存在相關性。現在雙方在合作,互相共享信息,很快就會合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