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政審三代之政審直系親屬指爺爺奶奶,姥姥姥爺,父母親,叔叔不屬於直系親屬,不在政審範圍之內。影響三代人政審。根據我國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如果直系親屬被判的是緩刑,那壹定不屬於上述範疇,不會影響下壹代。公務員政審的具體內容包括:家庭出身(父母親和爺爺、奶奶的成分,有無海外關系、是什麽樣的海外關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現、在歷次政治運動中的表現、有無受獎勵或處分的情節、道德品質、缺點和不足、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旁系血親的政治歷史情況,等等。保密單位(公安、國防科研等)或政治條件要求高的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還要對旁系親屬、配偶、未婚對象(確立關系前應向組織匯報)進行政審。錄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壹者,視為考核不合格:1、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有抵觸行為的;2、受過刑事處分的;3、受行政處分未解除處分的;受黨內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壹年,受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4、有流氓、盜竊、貪汙、賭博、詐騙等不法行為的;5、組織紀律松懈,經常違反本單位規章制度的;6、壹年內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的;7、超計劃生育的;8、有其它不宜到機關工作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