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描述
被稅務機關認定為異常戶的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後,解除其異常戶身份。
這件事是國稅和地稅的壹般業務。
受理部門
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處)
地址: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處)。具體地址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查詢。
電話:可在各地稅務機關官網查詢或撥打納稅服務熱線12366。
處理時間限制
(壹)納稅人辦理時限。
沒有具體的辦理時限。。
(二)稅務機關辦理時限
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內容完整的,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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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1
納稅人提供信息解釋和解決異常情況的原因。
原稿
1
?辦理流程的政策依據是什麽?
《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2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