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資企業應當制定其子公司產權轉讓的管理制度,並確定審批權限。
國家出資企業決定其子公司的增資行為。
國家出資企業負責制定不同類型資產轉讓的內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部門、管理權限、決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對應當在產權交易機構公開轉讓的資產種類和金額標準作出具體規定,並報同級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備案。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管制度和辦法。
履行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他監督職責。